近日,《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出台,从今年起,江门市将设立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企业数量不超过3家,每家获奖企业可得50万元奖励。
江门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主要授予在江门市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政府质量奖的设立,旨在激励和引导企业追求卓越质量,增强竞争实力,将有效提高地方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的发展质量。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市)、200多个设区市、300多个县(市)设立了“政府质量奖”奖项,政府设立“质量奖”奖项已经成为各地为提高当地质量水平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