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 首页 >> 正文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施行 自配料不得出售

更新时间:2012/5/7 18:20:01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今天开始,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新条例规定,饲料经销商将不能为养殖户加工配制饲料,也不允许拆封分开卖散装饲料。此外,养殖户自行配制的饲料也不能对外出售。

应该说新《条例》,它的出台,其重要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自配料市场。新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定,并且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据悉,新《条例》并非禁止养殖户自配料,而是规定养殖户要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使用自配料。也就是原本自己配料的养殖户,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自配料,但是配好的饲料只限自己养殖场使用,不能够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不过,《条例》第二十三条也规定说:“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是添加任何的物质。”从这里面可以看出,新《条例》非常明确禁止饲料经销商对饲料进行再加工的一个销售。

对此,不少行业人士认为,这对于全价料生产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契机,因为如果经销商不能为养殖户配制饲料的话,的确会有一批养殖户转投全价料的怀抱当中。

据了解,农业部也在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规范管理,近日公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当中就规定,说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来核发;单一的饲料和混合饲料以及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是由省级人民政府进行管理核发的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