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广告业发展迅速但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一些虚假违法广告亟待查纠
非法广告、虚假广告、低俗广告,让消费者深恶痛绝。记者从5月26日在京召开的首届中国广告规范论坛上获悉,中国广告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广告市场,然而,一些虚假违法广告屡见不鲜,亟待查纠。
本次论坛主题为“规范广告宣传、促进健康发展”。来自广告界、传媒界、营销界、法律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了国际化背景下中国广告业的生存、发展与规范。
受“王海现象”影响走上职业打假路、被媒体誉为“中国职业打假第二人”的刘殿林,结合自己16年来的实践经验说,近年来,其所在的北京北方狼商务调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狼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业余对涉及25个省的电视、广播、报纸广告进行监看,到目前为止,保存涉嫌违法违规等虚假广告的视频录像约2100小时,发出举报信1.6万余封,收到全国各地行政执法部门立案和查处的文件回函和电子邮件回函825封。该公司曾先后接受索尼、富士、LG电子、中粮长城、云南白药等国内外近百家企业委托,为其进行造假工厂侦查、假冒侵权产品的市场调研和知识产权保护;配合各地公安、工商、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打击造假侵权案件数百起,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
与会专家指出,由于大多数广告经营者对广告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全面、不重视,导致很多广告在宣传和推广过程中出现了虚假、违规问题。而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追求广告效果和广告宣传的回报率,在广告宣传中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例如,一些企业在宣传产品时,往往会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对商品的性能、用途等进行夸大宣传;一些企业在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是专利方法,却没有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特别是在一些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中,还含有不科学的、虚假的对于产品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甚至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是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宣传。而一些广播、电视等媒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该类广告审查不严,违规播放刊发的问题时有发生。
广告宣传怎样才能合法、合规,同时合乎企业、商家的诉求?刘殿林建议,企业应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认真审核广告内容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基本途径,认清发布虚假广告的经济处罚和刑事责任,同时了解虚假广告罪的追诉标准,防患于未然。
广告产业是一个生态系统,广告主、媒体、广告公司、政府都有自己独立的位置。中国产业报协会有关负责人分析称,作为企业重要营销工具,广告总是试图通过寻找一些有效的载体达到最终销售产品的目的。规范、发展已成为中国广告业成长中的主旋律。广告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对树立中国企业与产品的良好形象,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介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广告市场。中国广告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电视、报纸、杂志、电台、互联网广告市场增长率均高于GDP增长率。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显示,2011年,中国广告经营额达到3125亿元,广告经营单位29万余户,从业人员167万多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8%、13.03%和33.54%。
本次论坛由中国产业报协会经济报道研究委员会主办、北方狼公司承办。《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