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国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检查的一种主要方式。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以现行产品标准为依据,有计划地组织对国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发布抽查结果,依法责令企业整改复查、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重点监管的产品主要包括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1)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自1985年开始施行。多年的监督抽查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质量管理工作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1)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作用
①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质量问题,从而规范企业产品质量行为,营造依法有序的市场环境; ②解决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问题,向社会传递产品质量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合理选择和消费; ③掌握产品质量总体情况,为相关部门制定管理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保障措施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多项保障措施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实施。①有法规制度保障。制定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对工作程序各项环节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制定并公告产品监督抽查实施技术规范,对各种产品的抽样、检验、判定、异议复检等各个环节统一、明确,让社会周知,让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共知,这既保证了抽查时操作程序清晰,又起到了监督制约的作用。②有检验能力保障。委托的检验机构是具备法定资质的质检中心或质检院所,具备承担监督抽查工作的能力,检验水平较高,从而保证检验结果权威、准确。③有工作措施保障。成立监督抽查技术评审组,对抽查方案、抽查实施规范、抽查结果上报材料等进行独立评审,确保监督抽查制度科学、公正;抽样工作随机从企业成品中抽取样品,确认并签署正式的抽样文书,抽取的样品加贴防拆封的、双方签字确认的封条;通常的大宗产品,抽查同一种产品同时委托多家检验机构共同承担,避免单一机构垄断检验。这些措施有力的保证了抽检的公正性。④有救济措施保障。在整个国家监督抽查过程中,充分考虑被抽查企业的合法权利,畅通企业异议申诉渠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被抽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书及复检申请;符合复检规定的,对留存的样品或备用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这一规定既保障了企业解释和申诉的权利,又能保证了最终监督抽查结果准确无误。
(2)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组织实施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26年来,始终紧扣经济发展需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改造提升制造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强农惠农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及节能减排、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政策措施要求,加强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建筑装修材料、工业及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前,国家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约300种,重点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相关、量大面广的产品,以往监督抽查合格率水平较低的,或者有关方面反映有一些突出问题的产品。抽查产品主要包括家电、纺织服装、日用器具、家装建材,以及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钢筋、水泥、通用电机等量大面广的工业生产资料。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一般程序,大致包括抽查计划的确定、抽样、检验、异议处理、抽查结果的处理等环节。
抽查计划的确定,指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确定监督抽查产品的品种及具体布置相关工作的过程,包括抽查计划的确定、抽查方案的审定、抽查任务的布置等。
抽样,指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具备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地方质监部门,到生产企业或流通领域抽取相关样品的过程。
检验,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抽取的样品,依据有关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并予以合格与否判定的过程。
异议处理,指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下级质监部门、检验机构,对被检企业提出的针对检验结果的不同意见进行答复或复检等进行处理的过程
抽查结果的处理,也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指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抽查结果进行处理的过程。后处理工作通常包括通报、公告、责令整改、复查、依法处罚、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等多种方式。
(3)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基本情况
从2007年至2011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1.0%,84.5%,87.7%,87.6%和87.5%,整体上呈现出上升态势。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比例基本为1:2:7,2011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5.4%,91.4%和84.7%,与2009年、2010年相比基本持平,说明占产业主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小型生产企业数量庞大而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偏低。
从5年产品抽查合格率变化情况看,一方面反映出,近年来国家实施产品质量综合治理以及产业自身进步发展的成效明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目前存在着一些影响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因素,如不同产品产业质量水平均衡,小规模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相对滞后,一些量大面广的工业品、农资品质量水平偏低且提高缓慢。同时,从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要持续提升的根源而言,还要依赖于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和综合保障体系持续的升级,才能为持续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动力。《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