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引导我市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江门市质监局从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出台,出台了12条帮扶措施,包括提高效率、减免收费、政策扶持等多方面帮扶企业转型升级。
一、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范围内小型微型企业、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的企业免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含审查费)。
二、对全市质监系统开展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部署,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产品检验抽查费用负担。
三、为中小企业、出口转内销企业办理3C认证降低办证费用,加快办理速度。
四、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微型企业免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
五、采取引导、培育、扶持、服务等措施,支持民营企业争创国家、省、市级政府质量奖和名牌产品等品牌评价活动。加大对获质量奖、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和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的扶持、奖励和保护力度。
六、开展“质量义诊”活动,免费举办各类质量基础知识培训班。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举办质量分析会,为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检验人员、仪器分析人员、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等培训,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适应市场要求。
七、实施事前介入,主动为新上马企业宣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装登记等市场准入要求,并帮助企业快速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八、为耗能民营企业提供燃油、煤炭检测及设备能效测试,帮助企业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建档、计量检测人员技能的培训和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九、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理念,推广实施联盟标准;指导企业制定核心指标严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
十、帮助民营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加强国际标准和WTO/TBT通报咨询服务,指导企业防范、应对技术贸易措施,提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力。
十一、充分发挥国家摩检中心和省级授权质检站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测试、出厂检验检测、核心技术攻关、标准信息等公共质量服务。
十二、全市“12365”质监系统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服务,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按有关政策奖励举报投诉有功人员。加大打假保优力度,建立健全打改结合、打扶结合、打建结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江门市质监局鼓励扶持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工作措施》的出台,有利于企业夯实技术基础,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有利于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加强质监部门自身的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