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月13日通报2012年广东省手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有26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检验了广州、深圳、珠海、河源、惠州、东莞、中山等7个地区80家企业生产的手机产品80批次,依据GB 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T 22450.1-2008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GB 19484.1-2004《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第一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明示标准要求,对手机的传导连续骚扰、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电源接口、机械强度和应力消除、抗电强度、20±5℃常温充放电0.2C mA、20±5℃常温充放电1C mA、短路保护性能、通用测试、短消息业务、补充业务、标记与说明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发现26批次产品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涉及深圳市三众现代数码有限公司、深圳市飓畅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爱久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首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志遥同心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国信通科技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宸通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周讯天意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诚信赢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翼扬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维恒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晟泰科技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深圳展翼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伟特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传奇数码有限公司、深圳百讯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星宝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共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英达思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卡为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帝狼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心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迪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传导连续骚扰、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抗电强度、20±5℃常温放电0.2C mA、20±5℃常温放电1C mA、标记和说明等。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