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0多个县大宗农产品全覆盖
1995年以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紧紧围绕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
我国已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778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248个,涉及全国2000多个县,覆盖了粮食、油料、水果、蔬菜、棉麻、畜禽、水产、食用菌、茶叶、花卉、中药材等大宗农产品,得到了农民、涉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规范了农业生产、农产品的加工和贸易。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现了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联结。天津通过示范区建设,杂交粳稻不育系原种纯度由原来的99.9%提高到99.99%,原种生产周期由至少4年缩短到3年。辽宁葡萄生产标准化示范区辐射带动葡萄生产农户已达3000户,比示范前提高42%。湖北稻虾轮作示范区面积1.2万公顷,稻谷12.6万吨,创产值2.52亿元;年产小龙虾2.16万吨,创产值2.59亿元,小龙虾的养殖规模、加工能力、出口创汇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撑。各示范区通过农业标准的实施,规范了农业生产,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江苏通过《雪山鸡 饲养技术规程》等9个标准的实施,建立了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雪山鸡知名度和影响力节节攀升。浙江省奶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对1175个奶牛养殖场跟踪调查,乳蛋白率从2.94%提高到了3.06%,乳脂率从3.05%提高到了3.24%,平均体细胞数从54万个/毫升下降到19万个/毫升。安徽双低油菜示范区油菜优质双低品率达99%,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8%,产品质量年提高率约2%。
提高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示范区建设坚持科学发展,尊重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陕西省猕猴桃示范区亩投肥量由示范前的127公斤减少到64公斤,有机质含量由示范前的12.8克/公斤提高到15.1克/公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宁夏自治区压砂瓜示范区使6万多公顷沙地得到治理,有效控制和减轻了风沙危害,减少灾害性天气对农作物的损失,减轻沙尘天气对当地及周边地区的污染,改善了当地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
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标准化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业观光旅游等环节有机联系起来,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山东蓬莱市运用标准化管理,将葡萄栽培、葡萄酒酿造和葡萄观光旅游融为一体,提高了葡萄产业链的整体效益。河南鄢陵县的苗木栽培示范,形成了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为核心的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娱乐为一体的特色精品生态景区,仅2011年就实现综合收入3.4亿元。
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标准化的复制、辐射和再优化作用,提高了成果转化效率。黑龙江通过标准实施有效推动了水稻两段式育苗、一段超早播育苗等技术。湖南通过将水稻杂交技术转化为系列地方标准后,杂交水稻标准化制种面积占湖南省两系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的95%以上。甘肃玉门市围绕玉门酒花栽培与加工技术规程的研究制定,使单项技术的组装配套与基地标准化综合示范结合,总结出一系列先进技术,使玉门酒花的质量和产业得到了不断提升,在国内甚至在国际都处于领先地位。
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标准化最直接的成果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北京制定芽菜工厂化生产技术标准,带动示范区农民致富,示范户实现年纯收入增加了4000多元。山西以标准化养殖为指导,农民人均养猪纯收入达900余元,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吉林东福米业经过多年来标准化示范,大米的价格最高达每公斤60元,每户增收2000元左右,已成为吉林重点扶持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农业标准的实施和宣传得到了广泛重视。一是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和肯定,27个省将农业标准化作为全省的工作重点写进地方党委政府1号文件,绝大部分省成立了由分管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企业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和推行标准化生产。三是农民学标准、用标准、讲标准的意识不断提高。据统计,示范区内90%以上的农民都接受过不同形式的农业标准化培训。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和国家标准委“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基本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重点将以健全现代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体系,实施农业综合标准化,创新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内容。
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六个提升”显著 “两个实现”显现
2005年以来,国家标准委先后批复建立了西安、杭州、深圳、上海、北京、重庆、无锡、福州、青岛、成都、长春、南昌、东海、郑州、苏州、东营16个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基地。截至今年8月,已有深圳、北京、西安、上海、杭州、无锡、重庆、福州、青岛9家示范区完成了验收工作。
经过多年示范,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已初步形成了“政府搭台、企业主体、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取得的成绩表现为“六个提升”和“两个实现”。
一是标准数量大幅提升。示范区基本形成了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重点企业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小微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3个层次的标准化格局。仅完成验收的9家示范区共计参与国际标准387项,参与国家标准2571项,参与行业标准1884项。示范区内重点企业的采标率达到了85%以上。
二是标准质量大幅提升。仅完成验收的9家示范区就获中国标准贡献奖117项,地方标准贡献奖31项。其中中关村园区示范3年由企业主导制定的73项标准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占全国获奖标准的22.5%。
三是承担标准化技术机构数量大幅提升。仅完成验收的9家示范区共计有34家单位承担或参与了21个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工作,170家企业承担或参与了国内176个国内标准化组织的工作,同时有144名标准化高级专家在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分别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四是各层次标准化人才规模大幅提升。深圳、上海张江、青岛、重庆等地建立了标准化工程师资格考试制度,累计有616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了标准化工程师资格证书。各示范区累计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训约计16000人次。
五是企业产品采标率大幅提升。示范区内重点企业的采标率达到了85%以上,提高了产品质量,加快了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
六是标准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各示范区积极融合各种资源建立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建立了标准化示范区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和交流推进试点项目的相关信息,提高了标准服务信息化的水平。
两个实现是,重点龙头企业研发标准产业同步、自主创新与标准相结合两大机制初步实现。各示范区注重在产品预研、设计、试制、定型投产、销售及售后支持等各阶段的技术研发、标准和产业的一体化机制建设,形成一套标准化工作良性循环。各地大力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培育和引导企业标准联盟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示范期间各高新区共发展联盟约80家。
未来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将按照“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要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推动综合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将标准化工作更加深入地融入高新区产业经济中,发挥示范区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三类试点五大成效
服务业行业多、涉及面广,特点和形态各异。国家标准委于2007年会同国家发改委启动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几年的试点,服务业实施标准化的一系列难题得到了破解。
目前,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已形成了“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标准实施有效性的后续管理”一个完整的闭环管理链条,初步建立了服务业标准化实施的有效模式。
2007年以来,我国已开展了283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包括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类。生产性服务业试点66个,如物流服务、商业服务、拍卖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科技服务、通信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试点116个,包括旅游服务、住宿餐饮服务、社区及家庭服务、物业服务、体育服务及养老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试点101个,如行政服务、城市及市政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公共气象服务、城乡统筹等。通过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开展,进一步加大了服务业标准的实施力度。
为落实国务院2008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中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要求,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颁布了《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建立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合,企业为主,有序实施”的模式,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水平。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主要成效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为试点区域形成了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氛围,规范了试点区域和单位的服务行为。二是有效保护了顾客合法权益,提升了顾客满意度。三是帮助了试点单位改善管理,塑造核心竞争力,体现差异化特征,赢得顾客,增加经济效益。四是提高了试点单位的品牌意识,提升了试点单位的管理水平,涌现了一批优质服务品牌。五是标准化在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建立诚信服务、促进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2007年试点的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创造性地把标准化引入到行政服务领域,对承办的401项服务事项、124项税费事项,建立了服务基础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和服务工作标准4大体系551项标准,实现了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一切监督有公开,达到了“覆盖无缝隙,过程无障碍,沟通无距离,服务无差别”,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7年开始的陕西省社保局系统国家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使陕西省的养老保险业务流程更加规范,制定的136个业务流程、管理要求和岗位职责标准,使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高度规范和统一,业务办结时间由2006年的10天提升到目前的两天,差错率为零。
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需要标准化
“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展了178家循环经济试点。调研表明,回收利用1亿吨再生资源,与使用自然资源或矿产相比,可节能1.07亿吨标准煤,减少废水排放60多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35万吨,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13.7亿吨。
试点发现,我国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存在欠缺。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以独立篇章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并对循环经济标准化提出要求,国家标准委适时启动了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加快循环经济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试点固化了先进循环经济技术和实践经验,有助于制修订循环经济急需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并走向规范化。
2007年,国家标准委批准了浙江蓝天、三峡库区、大连经济开发区、东北制药、广东清远、苏州高新区、金江化工和河南鹤壁8家试点单位,启动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目前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已达33家,覆盖了辽宁、河南、湖南、山东、山西、广东、广西、江苏、浙江、重庆、福建11个省市区,内容包括了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截至今年8月,已有浙江蓝天等11家试点完成了验收工作。
制度建设方面,2009年和2011年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发改委分别先后联合印发了《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试行)》。2011年,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南》。
试点工作在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标准体系的建立和标准制修订、标准的贯彻执行以及信息化的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循环经济标准化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显著。
广东清远华清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过3年建设,清远市废旧物资拆解行业实现了“3个转变”:从分散经营向统一进口、园区拆解、集中治污、统一销售的管理模式转变,从拆解不规范、技术落后粗放型向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经营模式转变,从单一的企业管理模式向政府、企业和技术机构共同参与和协作的监管模式转变,形成了标准化、产业化、清洁化、高效化的发展模式。东药集团拥有较大的蒸汽加热设备上千台,主要有发酵、反应、蒸馏、蒸发、干燥等,年消耗蒸汽120万吨左右,费用占全厂总能源费的50%以上,通过试点,减少蒸汽冷凝水损失热量10%以上,年节约标准煤5000吨。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通过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完善以及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的推广,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范围,开展30个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将以企业园区和区域的循环化改造、再制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作为未来几年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重点领域,争取力争取得更大的试点成效。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
2003年9月,国家标准委发布了《企业标准体系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在宣传该系列标准的基础上,于2004年3月开始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如今,这项工作已成为地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以及“标准领先、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等标准化目标与方针在试点企业中深入人心。
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依靠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的宣传、引导、咨询等来实现。企业可根据需要自愿申请。国家标准委要求,不得借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活动之名向企业收取费用。
到2009年6月,国家标准委已在全国部署了3批共612家企业开展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国家级试点工作。2010年7月,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共同在65家电力企业中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配合国家试点工作,目前已有23个省级质监局开展了地方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省级的试点近6000家。
通过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企业标准化意识进一步加强,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企业针对生产经营中的关键点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使企业的所有管理事项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减少了人为的因素,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的效能。
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提升了企业的综合实力。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肯定。第一批试点企业通过确认后,湖北省、青岛市、无锡市等以政府名义召开了颁证大会并对获证企业进行奖励。广东一些地方将获得证书的级别作为奖励的标准,上海市对企业标准体系示范单位进行奖励,其中国家级的和综合性的每个企业奖励20万元,江苏省质监局争取地方财政每年3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试点企业。在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的地方,当地政府大都出台了支持这项工作的政策措施。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管理。针对企业普遍存在的标准化工作人员少、人员流动性较大、新上岗人员多的状况,应结合企业标准化工程师资格制度,加强对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培训。同时应选择一批既懂标准化又精通专业技术的人员,建立确认专家库,实现专家资源共享。《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