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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

更新时间:2014/4/4 9:15:18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编者按:2013年7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GB/T29632-2013)国家标准,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明确了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等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件,易损耗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和家用汽车三包凭证的要求,为顺利实施汽车三包规定提供了有力支撑。本期栏目将新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解读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汽车产品”)三包涉及的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以及三包凭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履行汽车三包责任的相关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三包 repair,replacement and return warranty of automobile

    <汽车>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活动及责任。

    注:质量保证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

    2.2 总成 assembly

    <汽车>由若干零件、部件、组合件或附件组合装配而成,并具有独立功能的汽车组成部分。

    注:总成主要包括发动机、变速器等。

    2.3 系统 system

    <汽车>为实现规定功能以达到某一目标而构成的相互关联的集合体或装置。

    注:系统主要包括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等。

    3 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3.1 发动机、变速器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至少包括表1所列出的内容。

    3.2 汽车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等系统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至少包括表2所列出的内容。

    4 易损耗零部件范围

    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不应超出表3所列出的范围。

    5 特殊零部件范围

    汽车产品中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等制定的特殊零部件包括防盗系统和全车主线束。其中,防盗系统不应超出点火锁芯、钥匙、防盗控制单元。

    6 三包凭证

    三包凭证包括正反两面,其中正面应至少包括产品信息、生产者信息、销售者信息、三包条款等;背面应列出其他汽车三包相关信息。

    其他汽车三包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退换车的使用补偿系数及计算公式;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等定制的特殊零部件信息。

    三包凭证正面内容见附录A,背面内容见附录B。

    生产者可根据修理者的网点分布、数量等情况,将修理者信息另附资料予以列出。

    附录略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10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