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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验检疫局出台十项举措助力外贸稳定增长

更新时间:2014/4/10 8:43:27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滟,通讯员:陈剑)日前,针对今年广东外经贸稳增长压力较大的情况,广东检验检疫局当好“三个表率”,服务“两个率先”,出台十项帮扶举措,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优化通关环境,做到通关便利化,促进广东外贸稳定增长,推动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是为企业增效减负。该局将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推动加快广东电子口岸和“单一窗口”建设,实现数据共享,简化企业申报程序,提高窗口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加大与国外海关和驻华使领馆的沟通协调,消除障碍,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证关税优惠政策扩大出口。

优化出口监管服务,推动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高风险项目严密监管和低风险产品快速放行的监管机制。扩大广东省内出口直通放行产品范围,对取得出口免验和绿色通道制度资格的企业产品,免予口岸查验、直接放行。对已在产地加施检验检疫封识的集装箱装载出口货物,口岸查验时封识完好的,免予开箱查验。

积极促进扩大进口,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减少进口货物口岸移箱卸货和抽批查验比例,加快进口货物验放速度。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推行直通放行,口岸实施检疫查验,目的地实施检验监管。

二是促进广东外经贸转型升级。该局将进一步为加工贸易企业不停产转型升级、产品转内销提供便利,简化产品备案和专项检测等手续,加快推进“多方联网”加工贸易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制度,构建完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检验检疫政策体系。

积极推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应对示范基地建设,对示范区企业优先采用检验检疫新模式、新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简化入境展品许可审批程序,对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入境展品实行登记管理,对进境展品实施口岸核放、场馆集中查验模式,允许参展食品、化妆品进行试销,促进广东国际会展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支持,力争海南出入境游艇便捷监管模式落地广东局辖区。

三是推动检验检疫综合业务改革。该局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无纸化通关进程,优化完善快速核放、直报通放、直报转检等通关新模式,并逐步推广实施。加强风险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化分类管理工作,结合产品风险程度、产品质量状况、企业质量诚信度和质量保证能力,建立完善产品和企业分类监管机制。

积极推进区域开发开放,继续组织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支持南沙新区开发建设政策措施,确保检验检疫业务改革的新思路、新措施在南沙新区先行先试。深入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组织落实质检总局支持海西经济区发展政策,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争取质检总局在便利通关、负面清单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集中监管区”监管新模式,采用企业备案、商品备案、分类管理、电子布控、物流核查、质量追溯等监管措施,实施监管前置、清单申报等便利化通关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强化口岸执法把关协作,继续推广“三个一”业务模式,扩大商品类别和试点范围。按照“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原则,进一步深化与商务、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管理部门的业务协作,强化口岸执法把关,为广东外经贸发展营造和谐口岸环境。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