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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44/ 421-2007《广式腊味制品》地方标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更新时间:2007/11/23 11:36:34
作者:开发中心,来源:本站原创
     广东省地方标准DB 44/ 421-2007《广式腊味制品》已经省质监局批准颁布,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强制性地方标准。届时,广式腊肠、腊肉、腊鱼、腊禽、腊畜制品生产企业必须按此标准生产腊味产品。广式腊味新标准实施后,腊味生产企业不需再为各类腊味制品制订企业产品标准,而各级执法监督部门、检测机构也将以此标准作为检验依据。本标准与2005年国家颁布的《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相比,主要对酸价和过氧化值两个指标作出了重要修改,解除了人们对风味独特的广式腊味风味是否仍存在产生诸多忧虑。

    为保证腊味生产企业在标准实施前了解新标准内容,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我所与江门市标准化协会将于近期组织江门市五邑地区相关腊味企业举行此标准的学习宣贯班,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