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标码所开展2020年度
广东省产品标签标识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产品标签标识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0〕1571号)》和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监督抽样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江门市标码所对江门市、阳江市、肇庆市和云浮市4市辖区的通风电器具、厨房电器具、清洁卫生电器具、电力器具专用配件、燃气用具及其零件、电池及其零部件、移动通信设备、通用电源产品、儿童玩具类产品、儿童服装鞋帽及饰品、涂料、灯具及照明装置、床上用织物制品、服装、鞋、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等17种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行监督抽查。对产品抽样过程中发现存在无标签标识、无厂名厂址、无合法来源产品或者产品标签标识存在明显错误的产品,抽样人员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化证据,做好情况记录,将线索上报省局和属地市局备案,并移交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产品标签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随着产品日趋多样化,性能、结构日趋复杂,消费者难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判断产品的真伪优劣。把产品标签标识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做到位,将更好地消除了生产者身份不清、资质不明的系统性监管风险,正确引导消费,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