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呼吁
尽快制定轮胎使用质量监控和强制更换标准
2011年秋,全国政协委员贾康亲身经历的爆胎之祸,催生了他在今年“两会”上提交的这份提案:《加强汽车轮胎安全防范风险改善民生》。在提案中,贾康呼吁,尽快制定轮胎使用质量监控和强制更换标准,以利民生福祉。
根据贾康收集的资料显示,我国目前一年因发生道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引起的死亡人数(按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统计)超过6万人,约相当于每天坠毁一辆大中型客机引起的死亡规模。其中,因车辆轮胎爆胎引发的居首位,被称之为“第一杀手”。
为何爆胎屡屡发生?通过调研,贾康认为标准的缺失、对事故认定的相关规定不尽合理是主要诱因。
我国汽车轮胎生产始于上世纪60年代,80年代才开始涉足子午线轮胎标准,虽然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轮胎、轮毂、气门嘴等标准体系,但对于汽车轮胎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以及轮胎磨损程度的规定却十分模糊。甚至在4S店里,这些标准也是不清楚、不统一。车主们对于轮胎质量的好坏判断,只有凭借经验判断,缺乏科学性,也无法形成管理效力和防范风险的可靠性。
最大的阻力和危害还在于,爆胎发生后,缺乏科学依据的事故认定,司机成了追究劣质轮胎生产者的“替罪羊”。贾康在调查中发现,在不少案例中,许多司机因为爆胎发生后的“不当刹车动作”,而被追究法律责任。这种模糊甚至引起争议的“驾驶规则”引入到责任认定当中,就屏蔽掉了对劣质轮胎生产者责任的追究。
为此,贾康呼吁政府管理部门尽快组织专家,在选取有一定样本规模的具体事故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轮胎使用质量监控和强制更换标准,建立健全客观、科学的事故评价机制,同时,建立对劣质轮胎厂家“劣汰”制度。在标准的制定上,他建议要明确发布轮胎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质量标准应涉及物理、化学、工艺等方面主要的、可操作的评判量值;使用标准要清晰量化生产日期(装车年限)、已行驶公里数和磨损程度等重要指标,作为强制更换和形成责任制度的权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