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关注国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呼吁应尽快建立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继去年100名代表提出将质量强国确定为国家战略的建议后,今年两会上,“质量强国”、“质量发展”的话题继续升温,许多代表委员再次将目光聚焦于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理事长郭汝斌和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支建华等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反映经济增长质量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各级地方政府进行绩效考核。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注重量的扩张,以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评价和判断经济发展,对经济发展的质量始终没有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质量指标没有列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严重影响了我国政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
支建华委员称自己“是质检系统的一名老兵”,他曾先后在吉林省、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12年的质检生涯,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开展的“质量兴省”、“质量立市”活动,大大小小的企业下工夫提高产品质量、着力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我国的质量工作一直抓得紧、抓得实,今天,更是显得迫切和重要。”支建华委员深有感触,“现在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尽快建立反映经济增长质量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是当务之需。”他认为,加强国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问题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有利于推动各地方、各部门重视质量工作,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降低质量损失,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3月5日,在九三界别小组讨论会上,支建华委员就这个问题作了更深入的阐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先提出的第一个指标仍是GDP,虽然这个指标降了一些,但还是放在前面。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角度出发,不一定不考核GDP,但是,能不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GDP指标往后放,而将民生指标、质量指标排在前面,表明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导思想。”他还表明,质量评价体系不单单是产品的,应该是整个经济质量的考核体系,比如目前广为人们关注的PM2.5这一指标,都应该是经济发展质量考核的一部分。
支建华委员的想法,在世界许多发达国家早已实践多年。以欧盟、美国、日本为例,他们分别建立了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国家电子伤害监督系统(NEISS)和产品事故信息收集和报告程序。这些比较完整的产品质量安全统计监测体系,为政府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产品质量状况和政策效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对比国外,多年来,我国在质量统计指标及制度的建立上,也开展了积极探索,并有了良好的实践基础。2002年,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宏观质量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国家质量竞争力指数”的研究,并于2004年8月11日顺利通过科技项目鉴定。目前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并发布了2005到2009年五个年度的质量竞争力指数报告。
与此同时,全国已经有26个省提出了质量兴(强)省战略,有2600多个市(县)开展了质量兴市(县)活动,覆盖率超过90%。广东、浙江、广西等14个省(区、市)已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2012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
“但由于各地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不一致,导致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缺乏可比性。”对于如何建立国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指标统一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的指导,委员们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加快研究和建立国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国务院质量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统计局、卫生部等部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指数、产品伤害事故率等指标为重点,加快研究建立反映产品质量状况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指标体系,尽早将评价经济增长质量的质量指标纳入国家法定统计序列。
二是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国务院质量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部等部门,研究制定考核方案,以质量评价指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的依据,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对地方政府进行考核的范围,促进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
三是为建立国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提供财政支持。国家财政应当对开展以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指数、产品伤害事故率等指标为重点的质量评价指标构建和实施工作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纳入财政预算。
“从微观上说,如果有了这样一个考核指标,起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会加大,这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从宏观上看,我们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缓解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也是有很大好处的。”支建华委员表示,国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越早建立越好。《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