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为深刻吸取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石油库安全监管,8月下旬至9月上旬,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组织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
9月6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为组长的第一督查组在辽宁大连对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分别听取了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石油库安全自查自检情况以及辽宁省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对于石油库安全,孙华山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准确把握石油库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制定采取更加有效的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石油库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石油库安全运行。二是要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安全投入;理清石油库的管理机制,明确政府各监管部门的职责。三是要提升防范标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把准入,提高门槛,不断提升石油库建设单位的资质要求和安全环保标准要求。
据悉,本次专项督查共分3个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和反馈意见等方式分别对七个省(区)的中央企业管理的石油库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有关企业和单位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57号)要求,全面开展石油库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情况,以及地方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石油库安全开展全面检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