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法定检验检疫对象(包括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等)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业务,称为法定检验检疫。
进出口法定检验商品包括: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法检目录)的商品。法检目录,是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原则制定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除了法检目录中所列商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还规定了一些出入境货物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如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援外物资、木质包装等。
法定检验商品,由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或有关要求。判定的方式采取合格评定,包括抽样、检验检疫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等。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二、《纲要》中的“登记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内容
《纲要》中的“登记管理制度”是指:国务院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通过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等实施审批许可,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进行登记注册的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对于规范市场主体准入,保障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三、如何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
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作用,从源头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强化监督,严格实施产品质量分类监管,严格省级工作的监督考核,严格重点产品和企业的证后监督,严格审查工作监督管理。夯实许可证工作基础,大力提高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开展生产许可绩效评估等科学研究工作。着力提升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素养和专业水平。做好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深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和帮助基层局加强生产许可工作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各地根据“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质量月”活动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以“三改三严三服务”为主题的生产许可创先争优活动,扩大生产许可工作服务社会的影响力。《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