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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保证节日质量安全

更新时间:2012/9/26 11:07:25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

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保证节日质量安全

支树平讲话 蒲长城魏传忠刘平均孙大伟王炜张沁荣项玉章刘卓慧出席

 

925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提出质检系统特别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具体贯彻落实的任务要求,同时对做好节日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会上强调,全系统要振奋精神,再细化措施,再加大力度,确保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在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中有新的更大的作为,在保障质量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质量安全环境上作出积极的贡献。国家质检总局副长蒲长城、魏传忠、刘平均、孙大伟,纪检组长王炜,党组成员张沁荣,总检验师项玉章,总工程师刘卓慧出席会议。

 

支树平深入分析了当前的外贸形势,传达了中央要求。他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国际市场疲软的影响,对外贸易增速下滑。上半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0%。但进入7月份以来,我国出现外贸增速特别是出口增速的急剧回落,下一阶段出口仍面临较多困难和不确定性。面对严峻的外贸形势,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外贸增长。9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其中涉及检验检疫的既有宏观要求,也有具体举措;既有牵头任务,也有配合完成内容。中央对质检系统的期望很大,在关键时刻,全系统必须勇挑重担,敢于担当。

 

支树平表示,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的当天下午,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在《意见》印发后,及时研究提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部署切实做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从坚决贯彻执行减免收费政策、认真研究调减法检目录、努力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主动应对贸易摩擦、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促进扩大进口等6个方面提出了17条措施,日前已印发全国检验检疫部门。

 

支树平指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中央作出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总局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具体措施。全国检验检疫部门务必抓好落实。一要迅速传达落实中央部署和总局要求。对中央部署和总局要求,对此次会议的精神,全系统要认真学习,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这是政治任务,也是政治纪律。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传达,迅速制定专门方案加以落实。二要突出收费重点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全系统要按照《意见》和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对检验检疫免收的具体项目、免收范围外的项目等一一列举清楚,今年10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明令取消和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三要加强与总局的沟通。全系统要上下一盘棋,上通下达,政令畅通,做到思想不波动,工作力度不减,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和查验制度,坚决防止出现由于不收费而放松监管的现象,并就新的收费政策问题提出积极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总局将安排督察组赴各地就减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支树平还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抓好专项措施的研究制定。全系统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形势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保障措施,把质量安全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二是要抓好“两个专项行动”的持续推进。全系统要继续抓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座谈会议要求,切实排查整治本地区、本单位的质量安全风险和突出问题。三是要抓好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产品要突出食品、重要消费品尤其是老人儿童用品,以及重要进出口产品。重点领域要突出特种设备,尤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空中索道等,要加强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四要抓好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持敏感,迅速反应,积极稳妥处置好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

 

国家质检总局各司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及质检总局在京直属挂靠单位负责人,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