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组织机构:
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和《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现就简化组织机构代码办事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代码证申办、变更、换证、注销的组织机构可通过“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服务平台”(http://www.gdoca.org.cn)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选择邮政双向速递或自行到同级代码办证窗口办理。
二、 简化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流程。
1、持有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的机构可通过“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服务平台”确认或更新机构信息,其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将显示已通过年度检验的电子标识,不需提交相关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纸本证书不需加贴年检标识。客户如有需要,仍可通过邮政双向速递或到同级代码办证窗口加贴年检标识。
2、未持有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或有需要到前台办理的机构仍需要到同级代码办证窗口办理年度验证,并出示各类批准登记证件的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码证正副本原件,不需要提交各类证件的复印件。
本通知内容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江门市分中心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