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青海、吉林三省发生的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再次将乳品安全问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些业内人士甚至质疑,我国的乳业标准是否还不够严谨,与国际标准相比是否仍存不足。针对一系列的议论,
本报讯 郭倩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继公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后,卫生部将组织开展跟踪评估,参照国际标准,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介绍,近两年来我国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根据职责分工,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从2008年底开始,卫生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以往的160余项乳品标准进行了整合完善,统一为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并于今年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其中包括乳品产品标准(包括生乳、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等)15项、生产规范标准2项和检验方法标准49项,重点解决了以往乳品标准中存在的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
陈锐指出,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二是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强制性;三是整合了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体现了标准的统一性;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产业实际,注重可实施性,并精简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内容和格式,明确标准的统一归口解释部门,体现了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照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相一致。
后续工作:制定一批新的食品安全标准
据新华社消息 陈锐指出,下一步卫生部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制定一批新的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陈锐介绍说,卫生部将按照《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在今年内组织对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以及《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安全标准》进行审查并公布;还将组织对群众日常消费的米、面、油、调味品等标准进行清理完善,并及时审查公布。
同时,陈锐表示,还要强化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估,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不断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此外,我国还将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