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 首页 >> 正文

特别提示:谨防出口鞋类产品冒用产地标识

更新时间:2010/8/31 17:34:21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日前,潮州检验检疫局在出口鞋类检验监管中,连续发现三起伪造产地标识案例,如715某外贸公司在潮州生产一批塑料拖鞋和凉鞋,共32052双,总货值62849.76美元,输往国为委内瑞拉,产地标识为:“Hecho en Malasia”(西班牙文为马来西亚制造)。该生产企业负责人反映,鞋的底标系客户提供并要求贴上的,因企业接(跟)单和质检员不懂西班牙文,造成误用。另外,在生产过程监管中,也发现一例拟输往委内瑞拉的成品鞋依客户要求贴上其提供的“Hecho en Malasia”产地标识。检验监管人员现场责令撕毁违规产地标识并向企业宣讲有关规定。

   对此,潮州检验检疫局提醒鞋类出口企业: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外贸业务水平;在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符合输往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同时,严防欺诈行为如伪造产地标识的行为;对于客户设计或提供的标识所载明的内容,一定要严格审核,并拒绝客户的不当要求,谨防发生违法违规事件。